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60万吨/年环烷基特种油高压加氢装置及系统配套项目热高压分离器招标公告
荆门两台热高分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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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门两台热高分(WZ20240808-2105-8166-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热高压分离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热高压分离器\Φ2409×16000~17000×124 12Cr2Mo1VR(H)+堆焊
1.00
台
包1-荆门2台热高分
2
热高压分离器\Φ2000×15000~16000×98 12Cr2Mo1VR(H)
1.00
台
包1-荆门2台热高分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1)(投标商持有)
3.1.7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投标商或集团内子公司持有)
3.1.8 业绩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多项要求):用于石油炼化装置、内径≥2.4米、壳体基材壁厚≥124mm且内壁堆焊、壳体基材材质为12Cr2Mo1VR板材或同材质国外牌号、并已在两个不同项目中分别正常运行四年(含)以上的加氢反应器或热高压分离器业绩5台(含)以上-检验业绩表和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复印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技术协议、施工图(电子版)、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用户的证明文件。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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