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贵州乌江源等9个场站12台生产车辆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贵州
华能贵州乌江源等9个场站12台生产车辆采购【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7-2-266 )
项目所在地区: 贵州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贵州乌江源等9个场站12台生产车辆采购【重新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赫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威宁县、六盘水市盘州市、安顺市关岭县、黔南州罗甸县。
2.2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1:华能贵州乌江源等7个场站7台越野车采购
乌江源风电场、雪山风电场、轿子顶风电场、沫阳光伏电站、岗乌光伏电站、大山坪风电场、平关风电场各采购1辆纯电越野车,共计7辆越野车,其中4辆比亚迪唐EV冠军版635kM旗舰型四驱纯电SUV,3辆比亚迪唐EV冠军版730kM旗舰型两驱纯电SUV,颜色均为白色。含包装、运输、使用指导、税费、充电桩、随车工具、质保及培训等技术服务,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2:华能贵州老黑山等4个场站5台皮卡车采购
老黑山风电场采购2辆皮卡车,沫阳光伏电站、岗乌光伏电站、大韭菜坪风电场各采购1辆皮卡车。共计5辆江铃大道2.3T柴油自动四驱皮卡车,颜色均为白色,含包装、运输、使用指导、税费、随车工具、质保及培训等技术服务,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也可任选其一。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适用于全部标段)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证明供货产品的合格性(该产品的技术标准、检验标准或报告、质量保障标准等证明性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