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招标公告
(重招)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3万吨/年MIBK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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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3万吨/年MIBK项目废气处理设施(WZ20240725-5509-8139-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气处理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废气处理设施\化学吸附 VOCs 26000Nm3/h 去除率≥97% 非甲烷总烃浓度≤100mg/m3
1.00
套
包1-废气处理设施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设计、制造、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生产制造企业,提供生产场地、厂房的有效证明。
3.1.7 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今有1套及以上含废气处理设施的供货业绩,业绩要求规格不小于本次投标规格、采用工艺为干式化学滤料+活性炭工艺、无质量问题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可现场复核的国内业绩。
3.1.8 (接序号7)投标人提供相应业绩表(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日期、交货日期、运行时间等)和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技术协议复印件、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有业主单位签字、盖章并留有联系电话,必须有交货时间、运行时间、质量描述等信息)复印件,以上材料不清晰或者任一项未提供的均否决。
3.1.9 投标供应商须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的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照中石化南化(漳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数字化交付策略》、《数字化交付总体实施方案》、《数字化交付智能P&ID应用规定》、《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等文件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
3.1.10 投标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3.1.11 本请购文件中带“★”条款为必须满足项,条款为必须满足项,卖方如未实质性响应则作为不响应要求,视为不满足废标处理。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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