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艺术小学校园安全专项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0-NJJD-C2024-0028
项目名称: 南京市艺术小学校园安全专项改造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4 . 95279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限价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南京市艺术小学校园安全专项改造,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30 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给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或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3.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未被列入红牌、黄牌警示 ; (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视为列入,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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