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乐第六中学师生红色文化引领教育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受 福建省长乐第六中学 委托, 对[350182]HMZB[GK]2024001、福建省长乐第六中学师生红色文化引领教育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长乐第六中学师生红色文化引领教育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2]HMZB[GK]2024001
项目名称:福建省长乐第六中学师生红色文化引领教育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98,800.00元
采购包1(师生红色文化引领教育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798,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98,8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微企业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类)(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服务类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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