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活化给煤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河北
-廊坊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活化给煤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5227,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电电力廊坊热电厂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工程厂址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东南方向6.5km处,为国电电力廊坊热电厂一期2×350MW供热机组工程西侧扩建场地,东侧靠近小枣林庄和万庄;北侧为东南至西北走向的八干渠和大枣林庄,距离分别为480m和900m;厂址西北方向约1.3km处为冶炼厂、水泥厂和一些小工厂;厂址南侧分别紧邻104国道、京山铁路和京沪客运专线;西北距离北京铁路局廊坊北站约6.2km,交通便利。本项目3#机组计划在2025年9月投产,4#机组计划在2025年11月投产。
2.1.2招标范围:1台套活化给煤机及其附属设备,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货物):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制造,具备启运条件,其中地脚螺栓及预埋件需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制造,交货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安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投标人需完全响应。本交货时间为暂定计划,投标人供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1.4交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枣林路66号廊坊热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工程活化给煤机(气控可变力轮活化给煤机、最大出力Q≥1000t/h)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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