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铁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工作区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段项目混凝土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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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铁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工作区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段项目
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z-hsxjc-2024-011
1.招标条件
中铁铁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工作区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段项目所需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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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中铁铁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工作区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施工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为东垂滑以东主进场路、经一路、
经二路、经三路、经四路、纬零路、纬一路、纬二路、纬五路、纬六路等道路工程(总长约9703m,其中主干路2条、次干路6条、支路2条)
、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监控工程、通信土建工程;东辅道桥;东垂滑以东管廊的土建工程(总长1740m)、管廊附属工程、入廊管线工程(不
含10KV电缆);110KV中心变电站、4座10KV开闭所土建及安装工程、电力排管工程;供水站工程、雨、污水泵站工程;雨污水管网、给水管
网、再生水管网、供热管网工程以及燃气调压站、燃气管网工程。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
家、经销商(如果是分公司,需要提供总公司的授权)。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计量器具和检测手段,包含但不限于180搅拌机组两套,应附企业的主要生
产设备的买卖合同或发票复印件。提供生产设备的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国家标准,竞标产品生产商具有有效的竞标物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
3.5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2023年)独立承担过同类投标物资累计合同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
件。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
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
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代理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得与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
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8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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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57401721101177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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