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埗电厂燃气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备用燃气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高埗电厂燃气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CNF00438),已由项目审批,业主方为东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备用燃气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
项目规模:该项目为东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燃气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配套备用燃气锅炉,此次建造一台型号为SZS、额定蒸发量70t/h(不含自用蒸汽)燃气锅炉(包含天然气调压系统)。
招标内容与范围:
1)一台型号为SZS、额定蒸发量70t/h(不含自用蒸汽)备用燃气锅炉及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范围还包含:燃气锅炉报检及验收、特种设备监检验收)
2)一套天然气调压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公司的供应商黑名单
5、投标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6、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已通过竣工验收的70t/h(不含自用蒸汽)或以上SZS燃气锅炉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等并加盖公章;如合同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并加盖公章;提供证明项目通过验收以及评价等文件页并加盖公章)。
7、须确保本次投标中所有产品均满足有关的知识产权、生产销售许可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并出具承诺函
8、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全部具备,并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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