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经济开发区17.525MW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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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经济开发区17.525MW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监理服务(二次)
询价采购公告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经济开发区17.525MW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 (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编号:BRR23-ZB1-ZB-116-019。
1.2 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经济开发区17.525MW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二次)。
1.3 采购单位: 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在 江苏省 泰州市兴化市、泰州市高港区、南通市海安市、南通市如皋市、南通市如东县、盐城市亭湖区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规划布局在下表所示的闲置屋顶。主要利用厂房屋面资源布置光伏组件,共布置670Wp单晶硅光伏组件31124块,规划直流装机容量为20.85308MWp,交流装机容量(备案容量)为17.525MW。本项目设置3个10kV并网接入点和22个0.4kV并网接入点。本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量主要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形式消纳,其中2个10kV并网点拟采用“全额上网”。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对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单位之间工作关系,设备监造、工厂及出厂试验以及负责设备现场交货验收、水土保持、环保、工程结算、档案管理及移交、风险防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投产、工程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监理等全部工作内容。
2.2 服务期限:
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3 服务地点:江苏省。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发包人的需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范、标准等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已完成的1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的监理业绩。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以应答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5)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7)其他要求: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电气专业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土建专业工程师)应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注:需提供应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采购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1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否决处理;
(1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6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 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将在 (https://)进行发布 。潜在供应商在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完成在线注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将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作为附件上传,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客服电话:(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
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3 采购文件费用支付及发票领取
(1)采购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或(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才能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如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成功仍不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供应商应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并同时在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5.2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7月23日9时00分。
5.3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17室。
5.4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的开启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开启地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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