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保险试点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江苏
-泰州市
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204-NTZY-C2024-0007
项目名称: 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保险试点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8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市里选取乡镇作为试点,购买高标准农田管护维护服务保险项目,姜堰区农业农村局将该项目安排在顾高镇。到目前为止,顾高镇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已过质保期的面积为 29000 亩,随着时间推移, 部分 渠道、机耕道、泵站出现破损。为确保 机耕道、渠道、泵站 及时得到维护和维修,保证粮食安全,提高粮食产量,实施 T 泰州市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保险试点项目 ,预算资金约 58 万,
二、服务要求:
- 工作内容
( 1) 对进行排灌沟渠、田间路 (机耕路)、桥(涵) 、泵站 等 高标准农田建设 基础设施 进行 清杂、清表、清淤,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工作。
( 2) 对基础设施管护查遗补缺、核验管护效果等。
( 3) 对基础设施日常巡查,发现故障及时解决,并使设施保持良好状态。
2.管护标准:
沟渠无堵塞、无遮塞、无杂草、无遮掩、沟渠 侧壁 无损坏滑坡、塌陷,沟底无淤泥,草皮护坡整洁、干净 ; 配套建筑物 ( 桥、涵、闸、渡槽、排放水口等设施设备 ) 。无损坏、无堵塞、无遮塞、无乱改造、无乱改造、无安全隐患 ; 田间路、机耕路路面无坑凹、 未侵占耕地 、路旁无堆土粪、无堆柴草杂物、无垃圾、无人畜损坏。及时发现高标准农田被非法占用现象。
合同履行期限:
1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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