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永泰镇初级中学校舍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
四川
-绵阳市
项目概况
盐亭县永泰镇初级中学校舍维修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自2024年7月 17 日至2024年7月 23 日09:00- 17:00北京时间,在(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B区26栋3楼)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现场报名: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2、网上报名:须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报名费缴纳账号:07001700001515绵阳市商业银行绵州支行)注:资料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被介绍人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邮箱,同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四川鹏开代竞磋(2024)42号
项目名称:盐亭县永泰镇初级中学校舍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5645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5645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盐亭县永泰镇初级中学校舍维修改造;
项目业主:盐亭县永泰镇初级中学;
二、 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三、建设主要内容
外墙真石漆、磁砖墙裙、墙面及天棚乳胶漆等。
四、 工程量清单
㈠ 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际(详见第九章,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㈡ 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施工现场等一起理解使用。
㈢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仅作为磋商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以采购人、成交人、监理签字确认为准)。
㈣ 如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说明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清单中不明确的以现场实际为准。
五、项目要求(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以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㈠ 技术规范 :
执行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国家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如有最新的规范则按最新规范执行)。
㈡ 其他要求:
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减少,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验收,最终支付金额以结算审计为准。
六、 其他商务要求:
⒈ 施工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2日内进场,工期:两个月内完工。
⒉ 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3. 履约保证金:
⑴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⑵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无息退还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4. 缺陷责任期: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不低于一年。
5.质保期: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设计变更:因设计缺陷造成工程量的增减,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7. 验收标准:成交人和采购人应严格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规范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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