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兴隆气田长兴组气藏开发项目地面工程集输系统计量分离器橇10MPaΦ1200×6000卧式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兴隆气田长兴组气藏开发项目地面工程集输系统计量分离器橇\10MPa Φ1200×6000 卧式(招标编号:NWZ240806-2009-021807)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计量分离器橇\10MPa Φ1200×6000 卧式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计量分离器橇\10MPa Φ1200×6000 卧式
2.000
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具有A2级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许可证书。(按照《TSG 07-2019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新规,2019年6月以后申请的,制造许可证中未备注“外委设计”等相关字样的,默认制造许可证包含同级的设计资质)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材质为NS1402(或UNS N08825)纯材或复合板或堆焊的压力容器或撬装设备供货不少于1台/套,且分离器撬装设备制造和供货业绩不低于5台/套的业绩(提供包括合同、签字技术协议和发票;发票信息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通过的)。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主体焊接及组撬工作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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