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务实-竞争性磋商-湖里法院门禁和考勤系统改造升级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
-厦门市
项目概况
湖里法院门禁和考勤系统改造升级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WS277
项目名称:湖里法院门禁和考勤系统改造升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湖里法院门禁和考勤系统改造升级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均应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提供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直接提供资格承诺函,包括如下:(1)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说明:磋商响应供应商可无需提供以上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可直接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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