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车务段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取证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宜昌市
宜昌车务段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取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YCCWD-AQK-2024005 )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昌车务段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取证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及发布平台
1.招标编号 : YCCWD-AQK-202 4005 。
2.招商发布平台。该项目在 “ 平台 ” 发布招标公告。网址( )。
二、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昌车务段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取证项目 已由 宜昌车务段段长办公会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宜昌车务段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的 实施 地点: 宜昌车务段 。
2.本招标项目的现状描述:
根据《 关于印发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消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铁防〔 2018〕570号)、《关于集团公司高铁客运车站专题防火委员会会议的纪要》(会纪〔2021〕45号) 、 《关于客运车站消防控制室从业人员取得上岗资质的通知》(武客安电〔 2021〕65号) 等文件要求:客运车站消防控制室从业人员要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取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资格证书的上岗资质;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取证培训,由各单位采取送外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完成后及时组织职工报名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国考,依法取证。
经对本段管内客运车站从业人员进行梳理统计,需要送培、符合条件人员有 41 人。
3.本项目招标范围:
人 员 培训 工作 需在 40 日 内分 三 期培训完成,第一期为 1 4 人,第二期为 1 4 人,第 三 期为 1 3 人,每期培训应只有本单位人员参加培训,不得有 其他 单位或个人参与培训 ( 每期在校培训 6天 ) 。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
后
4
0日
内。
注释:
( 1 )本项目以投标人的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 2 )含税单价用于合同签订和该项目的标的结算。中标人结算须开具有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的独立培训机构。通过当年年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能够提供有效的证照和资质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消防培训机构必须为经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批准的机构,拥有完善的实操教学设备设施。
3 .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含税价格(遇增值税税率调整,税率按国家政策执行)。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4 .投标人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存在社会评价信用低或被诉讼、被检查部门调查的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属黑名单的投标人及存在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投标。
5 .投标人必须有3家及以上参与投标工作为有效。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须为平台注册用户,并在平台上进行报名。
五、有关事项
1.招标文件获取。有意向合作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于 202 4 年 7 月 16 日至 202 4 年 7 月 22 日通 过 “ 平台 ” ( )进行网上报名, 将以 下资料扫描件: ①《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申请表》(投标人应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表);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 3 项扫描件(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 83114 7 @qq.com邮箱进行 审核,核查无误后,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
2.投标文件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 202 4 年 8 月 6 日 9时00分前在中国铁路武汉局 集团 有限公司宜昌车务段安全科副科长 办公室(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 107号宜昌车务段一楼安全科副科长办公室)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递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为 202 4 年 8 月 6 日 9时00分。
逾期送达或未 送达 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 : 202 4 年 8 月 6 日 9时 00 分。
4.开标地点 : 宜昌车务段二楼 3号会议室(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 107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参加。
六、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为 合同生效后 40日内 。
七、重要说明
因我单位项目投资受上级主管部门控制,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写明 “ 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无条件接受贵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投资金额(或审核金额)低于中标金额而对 项目 结算价格做出的调减 ” ,并视为投标单位已无条件接受可能出现的调减。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请投标人慎重考虑!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 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将按照《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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