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辛安站、舞阳站发电机施工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6
招标公告
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辛安站、舞阳站发电机施工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F-G-2024-069-2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购辛安站、舞阳站发电机(项目名称)已由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技术改造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辛安站、舞阳站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安装发电机2台;敷设电缆240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7月1日
2.4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包工包料
2.5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J-001
2.6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工程要求。
(2)具有铁路工程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
(3)投标产品须具备机械安全认证证书,要求原厂机组,柴油机、发电机、控制器均为同一品牌,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且投标产品生产厂商提供售后技术服务承诺函。
(4)具有合法认证机构认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近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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