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产业园三期项目(1#综合生产楼等13项)精装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经海产业园三期项目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
京技审项(备)〔2022〕14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
路东区经海产业园内(D6M1、D6F1地块),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
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经海产业园三期项目(1#综合生产楼等13项)精装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博大经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需解锁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经海产业园三期项目(1#综合生产楼等13项)精装修工程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76369㎡,本次精装修面积3865.24㎡。合同估算价
80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D6M1、D6F1地块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05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工程中的1#楼的公共区域(含门厅、电梯厅、货梯厅、前室、合用前室、卫生间)、2-6#楼的公共区域(含门厅、电梯厅、货梯厅、前室、合用前室)、地下车库(含电梯厅、货梯厅、前室、合用前室、餐厅、餐厅服务、卫生间)、3#厂房东南角楼梯前室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施工内容。2.6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资质,近
/年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4年
07月
16日
17时
00分至
2024年
07月
22日
17时
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07月
29日
17时
00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