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集团机关主楼大厅电梯更新工程采购公告
国铁集团机关主楼大厅电梯更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FGS-GTCGZB-03
1 .招标条件
国铁集团机关主楼大厅电梯更新工程 ,已由国铁集团发展和改革部《关于同意实施机关主楼大厅电梯更新项目的复函》(发改综函〔2023〕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使用集团技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铁总服务有限公司房产建筑管理分公司。 国铁集团机关主楼大厅电梯更新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受邀投标人为招标人供应商库内单位,受邀投标人名单后附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铁集团机关主楼大厅电梯更新工程。投资限价为约86万元。
建设工期: 110天 。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交钥匙工程”方式,包括本工程的旧电梯拆除、井道改造、新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配套工程施工、缺陷责任、竣工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将合格的工程使用权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 (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承接企业资质要求: 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旧)(安装、维修或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资质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资质 。
3.2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工程师专业资格证。
3.3 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
3.4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平台注册。
3.5 投标人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3.6 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3.9 受邀投标人为招标人供应商库内单位,分别为:
3.9.1 北京中豪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3.9.2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3.9.3 北京市京承电梯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获取
受邀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16日11:00分至2024年07月22日17:00分,在 ( 北京市石景山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一层招标部 )携带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5日09时30分,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一层1B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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