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济铁机辆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CRH380型动车组新型空气过滤器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6
竞争性谈判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济铁机辆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CRH380型动车组新型空气过滤器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LZBJT2024-003JN)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济铁机辆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CRH380型动车组新型空气过滤器配件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济局-山东济铁机辆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CRH380型动车组新型空气过滤器配件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CRH380型动车组新型空气过滤器配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1)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1.2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1)报价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1)报价人未被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物资设备的情况。 (2)报价人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以中铁科信部发布的产品质量问题通报为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为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信息为准;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信用中国”信息为准;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为准。 3.1.4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1)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报价人应提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报价人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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