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云南联兴风电场三期50MW风电项目塔筒加工招标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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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云南联兴风电场三期 50MW 风电项目
塔筒加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大唐云南联兴风电场三期 50MW 风电项目招标,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及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 3:7。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筒
加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408LXTT-W0012.2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建兴乡联兴风电场三期项目
2.3 建 设 规 模 : 大 唐 云 南 联 兴 风 电 场 三 期 50MW 风 电 项 目 装 机 5 台
DEW-H10000-222 型号风力发电机组,主机供应商选用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
司
2.4 建设工期:2024 年 10 月-2024 年 12 月
2.5 设备名称:塔筒加工
2.6 数 量:5 套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8 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2.9 交货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建兴乡联兴风电场三期项目现场机位车
板交货
2.10 交 货 期:自钢板成套(不少于 2 完整套)后,30 天内首套塔筒具备
发运条件,2024 年 10 月 10 日-2024 年 11 月 10 日完成所有塔筒交货
2.11 其 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或住建部颁发的钢结
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并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3.2.2 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
10 个 45MW 及以上风电场塔筒的供货业绩(机组单机容量为 2.0MW 及以上);
其中,应包含至少一个单机容量 5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塔筒供货业绩。
3.2.3 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见):至少包含合
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该合同单机容量
的相关内容页,或其他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其中机组单机容量
小于 5MW 的业绩还需提供对应的供货证明文件,供货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完
货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供货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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