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山区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Z202407053
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渠道的管理,保证院内医用耗材管理质量,保障科室在供给和消耗及时、安全、规范等前提下,进行模式创新,提升院内物流管理形象和服务水平,与国内外医疗供应链SPD管理模式接轨。外部实现协同商务、物流实现专业化配送分工;内部实现医院耗材准入、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全流程管理,为医改耗材零差价和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下实现进一步降低医院物流管理成本、降低耗占比,提供一个优秀的、可落地的医用耗材管理新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拟对具备集中采购条件的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配送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取医院医用耗材集中配送服务商。
(1)配送范围:医用耗材及办公用品;
(2)配送要求:必须保证及时、准确、完好地配送耗材;
(3)建设期:六个月;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后,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合同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二年(但须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按相关部门要求完成备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后,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合同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二年(但须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按相关部门要求完成备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提供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许可范围包含医疗器械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配送资格(即为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信息库中的企业)。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失信黑名单(黑榜)、“”()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根据实际需要引入的其他官方认可合法有效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开标前一日。(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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