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天柱山智慧水源地保护项目(项目)不见面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江西
-上饶市
铅山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天柱山智慧水源地保护项目(项目编号:SRXCZB-2024-015)不见面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RXCZB-2024-015
项目名称:铅山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天柱山智慧水源地保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593190.2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来投标,需提供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预留最高限价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金额应当达到30%以上,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一览明细表”中体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协议中须明确意向单位名称及注明分包金额,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并由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3)注:关于银行、保险、电信等行业特殊性的情况说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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