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中学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吉林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H-CG-24-07
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中学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中学副食品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共分3个标包:
3、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4、 采购预算:一标包9万元,二标包25万元,三标包10万元;
(此金额为预算金额,仅作为投标报价的优惠参考,实际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5、采购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预算为一年预算金额。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需求:提供副食品采购按全年用餐标准和人数,每日按需求采购相关副食品并准时送达,保证每日用餐需求。
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预算为一年预算金额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2024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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