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市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新乡市
项目概况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市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新乡政采磋商采购-2024-21
项目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市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10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运维单位应提供监测设备和辅助设施,运维单位负责运维和提供的设备主要包括监测仪器、气象仪器和辅助设备设施三部分。其中,监测仪器包括SO2、NO2(NOX、NO)、CO、O3、PM10、PM2.5六项指标分析仪、零气发生器、动态气体校准仪。气象仪器主要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雨量等气象六参数监测仪器,辅助设备设施包括采样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软硬件、钢瓶气、UPS、制冷系统、供电系统、防雷系统、摄影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子站站房、安防设施等;
2、采购内容: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市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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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和分包;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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