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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七局四川省成都市东山大道(兴隆239路——太合路)道路综合提升工程透水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询价采购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15065

第一部分:公开询比价书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
四川省成都市东山大道(兴隆239路-太合路)道路综合提升工程透水混凝土 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240245
各潜在报价单位:
本项目用于东山大道(兴隆239路-太合路)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山大道(兴隆239路-太合路)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工程款于本次竞谈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 公开询比价 。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项目概况:东山大道(科慧路-太合路)道路综合提升项目一兴隆239路-太合路段项目位于天府新区。本项目起于兴隆239路,止于太合路,长约2663.66米,红线宽4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立交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综合杆工程、河道工程、电力隧道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输配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市政配套附属工程。
2、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
注:以上验收计量方式以压实后测量收方。
3、交货时间:2024年7月至工程结束至合同执行完成,以实际订单交货时间为准。
4、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太平镇施工项目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7、本次采购采用固定价。一票制结算,税率为13%或3%,若投标税率不同,以税前价进行评审。
8、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单位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9、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三个月至三年,禁入期间不得参与其准入机构层级的采购活动,禁入期满后可重新申报;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或被国家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股份公司各层级采购活动。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报价人须为生产厂家, 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做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应提供近2年(2022年至今)检测机构出具的透水混凝土(需求表任一规格)检测报告1份 。
2、 报价人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报价人应提供厂家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审查资料)。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
3、报价人应具有国内工程同类产品的业绩,在近2年内(2022年1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报价人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生产厂家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谈,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24 日 16:00 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询比价采购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采购文件 免费获取 。
四、报价 文件提交
1、报价人应在2024年7月25日16: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 pdf,.jpg)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平台向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平台初审联系方式:许女士),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2、递交文件应包括:
(1)物资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资格条件中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文件。
3、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90天。
4、报价保证金
(1)形式:采用报价保函或报价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 1 万元整。
保证金在线收取,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账号为华科软虚拟账号,根据竞标报价人一一对应)。报价保证金需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采用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除外)请于开标当天上午10:00前送达开标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投标保函可采用邮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采购单位不负责保函在达到签收前的一切灭失责任,过期到达的保函视为无效担保),邮寄地址如下: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收件人:计划采购部()
邮寄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不接受增加采购单位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采购单位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竞标报价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采购单位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竞标报价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采购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竞标报价人实施处罚
若无法提供报价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报价保证金,接收报价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保证金在线收取,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账号为华科软虚拟账号,根据竞标报价人一一对应)。报价保证金需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五、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六、成交通知及合同签订
(1)在本章第四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采购单位通过和集采平台()上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满后,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采购单位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3)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应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条。
中标人不能按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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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QQ:380475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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