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金凤校区、文萃校区兰沁苑及兰梅苑6个档口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
宁夏
-银川市
项目概况
宁夏大学金凤校区、文萃校区兰沁苑及兰梅苑6个档口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70号鑫业大厦1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TD-24060
项目名称:宁夏大学金凤校区、文萃校区兰沁苑及兰梅苑6个档口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三标段: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营时间原则上每年按10个月计算,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二标段: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10月24日,合同一年一签,经营时间原则上每年按10个月计算,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5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3.7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8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一、二标段供应商还须同时具备有效的《清真食品准营证》(以上证书须为供应商自有,不含所经营单位)。3.9 供应商须具有ISO22000或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须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且处于有效证书状态,提供证书及截图)”。3.10供应商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至磋商截止时间后两个小时期间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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