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四侯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四侯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谈判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四侯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55-CG-240713314 SXZB-2407167111JNF1671/01 ) , 已由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四侯煤业有限公司以晋市煤销字 [2024]160 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成本资金, 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四侯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
2.1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且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服务范围包括保险期限内单位全体职工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或伤残和因本单位造成的第三者死亡、伤残以及法律诉讼费用、应急救援费用等。且保单为不记名投保
2.2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省市公司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保单或合同为准)(时间以保单生效日期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安全生产责任险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保单或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或保单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保单至少包含:保单生效日期;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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