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兴安镇人民政府漠河市兴安镇大河西村农业生产便道及涵洞维修项目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大兴安岭地区
漠河市兴安镇大河西村农业生产便道及涵洞维修项目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9日 13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2701]BPZF-[CS]20240009
项目名称:漠河市兴安镇大河西村农业生产便道及涵洞维修项目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6,250.3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漠河市兴安镇大河西村农业生产便道及涵洞维修项目工程施工):
合同包预算金额: 446,250.31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9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漠河市兴安镇大河西村农业生产便道及涵洞维修项目工程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漠河市兴安镇大河西村农业生产便道及涵洞维修项目工程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在职人员,供应商须提供为其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书面承诺代替)
(3)本项目管理人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各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上述人员供应商须提供为其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书面承诺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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