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一八四医院新闻宣传合作项目(二次)公开竞争谈判公告
新闻宣传合作项目(二次)公开竞争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_ 新闻宣传合作项目(二次)(编号:gkjt2024071800020) _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_ _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竞争谈判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新闻宣传合作项目 | 新闻宣传合作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本合作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
服务地点位于: /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其他: 最高限价:新闻宣传合作费用每年不超过人民币¥ 54000.00元整(大写:伍万肆仟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含税)将被拒绝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至应答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绩并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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