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医院电梯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福州市
受 福州市晋安区医院 委托, 对[350111]NC[CS]2024002、福州市晋安区医院电梯维保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晋安区医院电梯维保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11]NC[CS]2024002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医院电梯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晋安区医院电梯维保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6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3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提供 3 年电梯维修保养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对应的施工类别:至少包括安装和修理,对应的许可参数范围须满足本项目招标的相应技术要求;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等级A2或者A2以上,许可项目:至少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或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至少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范围需满足本项目招标的相应技术要求。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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