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华东院华东咨询中广核宁德200MW海上光伏科技创新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太阳能光伏组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广核宁德200MW海上光伏科技创新示范项目EPC总承包由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实施,项目业主为 中广核新能源(福鼎)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中广核宁德200MW海上光伏科技创新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太阳能光伏组件设备 。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利用水区海域开发光伏发电项目。本期规划光伏场址总面积约3020亩,直流侧规划装机为248.27MWp,交流侧容量200MW。项目新建一个220kV升压站,采用1回架空线路就近220kV树兜变。
本工程规划装机规模为200MW,推荐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电池组件采用 705Wp 及以上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均采用固定倾角15°固定安装在支架上,每个子方阵由若干路太阳电池组串并联而成。每个太阳电池子方阵由太阳电池组串、逆变设备、汇流设备及升压设备构成。
2、招标范围:248.659 MWp异质结晶体硅双玻光伏组件设备(705Wp及以上)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含安装压块、螺栓、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消缺、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服务和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3、采购数量:248.659 MWp。
4、交货时间:
若招标人要求交货时间和交货量有变化,提前10天通知投标人;供货功率按实际量产最高功率为准。
5、交货地点:福建宁德EPC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 (暂定八尺门、福清码头) 。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制造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个单体容量200MW及以上的N型组件供货业绩,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等材料(框架入围合同不计)。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异质结单晶双玻光伏组件项目 投运业绩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以及投运证明等材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1年-2023年(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中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5、其它要求:
(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2)投标人供货设备在实际已运行项目中,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发现质量问题事故将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不存在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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