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大安区人民医院(自贡市肿瘤医院)自贡市大安区人民医院基层卫生人才技能培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
-自贡市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医院基层卫生人才技能培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3042024000031
项目名称:自贡市大安区人民医院基层卫生人才技能培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时,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 (2)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时,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国家新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复印件。 (3)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时,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仅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采购包2:
(1)(1)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时,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 (2)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时,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国家新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复印件。 (3)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时,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仅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采购包3:
(1)(1)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时,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 (2)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时,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国家新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复印件。 (3)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时,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仅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2)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若为非生产厂家须提供供应商和设备生产厂家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