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联合装置总承包项目转油线招标公告
长岭重整项目-转油线公开招标-广州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岭重整项目-转油线公开招标-广州工程(WZ20240806-4799-8161-B1)招标人为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转油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管道组合件\DN900 BW P11+P11
1.00
PC
包1-转油线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须提供5年内至少一套连续重整装置反应转油线P11材质DN900及以上管道的工厂化制造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7 提供TS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许可包含原件组合装置工厂化预制管段。
3.1.8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1.9 投标人必须为直接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 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正式通报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11 投标人禁止提供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