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四批)增殖放流及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增殖放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泉州市
项目概况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四批)增殖放流及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增殖放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栋6楼61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FS2024049
项目名称:惠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四批)增殖放流及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增殖放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各采购包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应具备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须为农业农村部或福建省海洋渔业局公布的供应名单中的供苗单位,且其已被批准的“可供放流物种种类”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的苗种种类。采购包2:(1)供应商应具备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须为农业农村部或福建省海洋渔业局公布的供应名单中的供苗单位,且其已被批准的“可供放流物种种类”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的苗种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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