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资产运行维护-无人机机库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黑龙江
-大兴安岭地区
项目概况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资产运行维护-无人机机库维修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大街807号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QGC-2024100
项目名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资产运行维护-无人机机库维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8.60598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8.60598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总工期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组织证书;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2024年6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3.4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要求配备。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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