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四公司郑控11标场地恢复、医学院站桩间喷锚及共用结构基面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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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和方式
我公司已合法取得郑州市市政控制性节点(地下交通)工程土建施工11标段工程的施工承包资格,现
决定对该工程的场地恢复、医学院站桩间喷锚及共用结构基面处理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劳务分包招标。
本次招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政控制节点工程土建11标
项目部内部公开组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施工地点:医学院站。
2.工程概况:医学院站位于大学北路与中原西路交叉口以南,康复后街以北,是10、7、1号线的三站
换乘站。7号线和1号线通过通道换乘,10号线和7号线为同期实施,L型换乘。7号线沿大学北路南北向敷
设,10号线沿康复后街东西向敷设。7号线为地下三层双柱三跨岛式车站,站台宽14m;10号线为地下两
层双柱三跨岛式车站,站台宽14m。
本次招标工程为场地恢复、医学院站桩间喷锚及共用结构基面处理工程,暂定数量详见招标清单。
3.招标范围:郑州市市政控制性节点(地下交通)工程土建施工11标段场地恢复、医学院站桩间喷锚
及共用结构基面处理工程。
4.标段划分:1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劳务分包资质,且资质证件真实、有效。并能提供增值税票。
2.纳税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需在《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
4.资金要求,本项目不提供工程预付款,中标候选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履约保证金为合同含税
总价的3%(不计息),采用签订合同前缴纳或验工计价过程中预留,由双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各投标人原则上在同一个项目同类招标范围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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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6725217213724004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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