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廊坊能源廊坊热电厂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输煤系统除尘器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廊坊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廊坊能源廊坊热电厂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项目输煤系统除尘器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7018,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电电力廊坊热电厂二期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工程厂址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东南方向6.5km处,为国电电力廊坊热电厂一期2×350MW供热机组工程西侧扩建场地,东侧靠近小枣林庄和万庄;北侧为东南至西北走向的八干渠和大枣林庄,距离分别为480m和900m;厂址西北方向约1.3km处为冶炼厂、水泥厂和一些小工厂;厂址南侧分别紧邻104国道、京山铁路和京沪客运专线;西北距离北京铁路局廊坊北站约6.2km,交通便利。本项目3#机组计划在2025年9月投产,4#机组计划在2025年11月投产。
2.1.2招标范围:20台套输煤系统除尘器其附属设备,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制造(地脚螺栓及预埋件需提前3个月完成供货),具备启运条件,交货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安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投标人需完全响应。本交货时间为暂定计划,投标人供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1.4交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枣林路66号廊坊热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机组输煤系统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风量≥9600m³/h)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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