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广西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
-南宁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广西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7001,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广西风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广西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本次广西北海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本次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技术咨询服务基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南面海域的N、P场址,N场址(N1、N2、N3、N34、N4、N51、N52)规划容量570万千瓦,P场址规划容量80万千瓦,各场址中心离岸直线距离约94~120km,水深约15~45m。
2.1.2招标范围
(1)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南面海域的L、M、N、P区域海上风电竞配区域进行比选论证,结合风资源、地质、海域使用、送出路由等情况开展项目建设经济可行性分析,同时排查颠覆性因素影响,推荐竞配场址。
(2)结合新质生产力要求和本项目实际情况,开展新质生产力专题研究,不少于4个专题研究,通过评审并提供成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委托函为准。
(3)根据广西自治区海上风电竞配方案编制相应竟配文件,完成竞配技术服务工作。
(4)开展竟配文件要求的及有利于协助招标人取得广西海上风电开发指标的其它必要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委托函为准。
2.1.3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广西第二批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结束三个月后
2.1.4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北海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咨询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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