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学员食堂除险改造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0-SXSD-C2024-0045
项目名称: 市委党校学员食堂除险改造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 297.74720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 食堂 餐厅除险 改造 及学员公寓门厅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 (符合要求的 供应商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有效期内);
4.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
6.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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