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各企业2024-2025年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公开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惠州市
招标公告
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各企业 2024-2025 年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公开招标(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DF-F-24-06-07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各企业2024-2025年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公开招标(二次招标)【采购编号:DF-F-24-06-07 】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各企业 ,项目资金为 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 地点: 惠州市 - 2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框架协议期内
a.中标单位实际服务量达到成交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框架协议。
b.中标单位实际服务量未达到预估金额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应重新招标。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中标单位在框架协议期内的实际服务量超过预估金额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未达到预估金额的80%,可延长该中标单位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满仍未达到预估金额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b.中标单位在框架协议期间或延长期间实际服务量达到预估金额的12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延长期内,中标单位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应重新招标。 - 3 招标范围:
为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各企业(详见附件1:企业清单)提供2024年-2025年度资产评估服务,按业主方要求按次出具价格咨询报告或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服务包括以下两类:
第一类:能确定评估资产账面原值的资产评估项目,包括以下事项:
(1)新能源预收购评估项目。为新能源项目公司股权收购进行评估工作,第一阶段为新能源项目建设开工前开展项目预评估工作,出具价格咨询报告;第二阶段为新能源项目建成后开展股权价值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
(2)其他项目。
第二类:无法确定评估资产账面原值的资产评估项目
(1)迁改工程资产评估项目。
(2)最高限价项目资产评估。包括资产报废评估、盘盈资产评估(不包括盘盈房屋土地评估)、租赁评估。
(3)对于尚未建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价值咨询服务。
(4)其他项目(包括盘盈房屋土地评估)。
2.5标段划分:
注:投标费率在70%以下(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4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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