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海晏县消防救援大队高空训练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青海
项目概况
海晏县消防救援大队高空训练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84号恒邦紫荆城3号写字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皓东竞磋(货物)2024-009
项目名称:海晏县消防救援大队高空训练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470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8470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海晏县消防救援大队高空训练设施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留取份额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可就本项目进行磋商,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磋商,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服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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