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供电段电缆护层保护器智能测试仪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9
招标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供电段电缆护层保护器智能测试仪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TYGDDHW-G001-2)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供电段电缆护层保护器智能测试仪购置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供电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2024年太焦城际公司安全生产费(资本化)。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缆护层保护器智能测试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详见附件“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供电段电缆护层保护器智能测试仪购置项目二次明细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健全;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提供的专业服务能够满足发包单位需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能接受延期2-3月的结算账期。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平台未被列入国铁集团公司公布的有日常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黑名单(“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平台”均需附查询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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