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电务段胶州至芝兰庄至姚哥庄区间室外信号设备大修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山东
-济南市
竞争性谈判
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电务段胶州至芝兰庄至姚哥庄区间室外信号设备大修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4YY-174)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电务段胶州至芝兰庄至姚哥庄区间室外信号设备大修物资采购人为济局-青岛电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胶州至芝兰庄至姚哥庄区间室外信号设备大修物资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胶州至芝兰庄至姚哥庄区间室外信号设备大修物资,共3个包件,包件1:LED信号机设备;包件2:区间轨道电路设备;包件3:拼装式硬面化。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一(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投标,所有包件均不得拆包)。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包件1、2、3须具备: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内在铁路行业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代理商须满足: (1)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2)所代理的投标物资须满足上述第1条的要求。 3.1.2.包件1须具备:投标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和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铁道行业标准出具的近五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以及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不少于(含)一年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 。 3.1.3.生产能力:投标人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具有与招标规模相应配套的生产、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 3.1.4.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页截图); 3.1.5.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单独提供增值税发票; 3.1.6.包件1-3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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