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2024-2025年度西南油气分公司净化厂节能驱动装置采购预案节能驱动装置540VVDC±15%380VVAC±15%200kw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4-2025年度西南油气分公司净化厂节能驱动装置采购预案节能驱动装置\540V VDC±15% 380V VAC±15% 200kw(招标编号:NWZ240812-2999-02202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节能驱动装置\540V VDC±15% 380V VAC±15% 200kw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节能驱动装置\540V VDC±15% 380V VAC±15% 200kw
9.000
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2021至2023年内累计金额至少2000万电机的销售业绩和10份节能改造的改造合同。(包括合同文本复印件及发票)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承诺认可招标人测试方案《广元天然气净化公司循环水泵节能驱动装置改造能耗测试方案》,并在中标后按照测试方案要求提供产品参与测试,若测试结果不能通过则放弃供应份额。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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