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三局阿房宫高铁站交通枢纽综合开发(TOD)项目一期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03-24013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建筑公司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西站综合交通枢纽中心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服务,计划采购电梯 14 部。资金计划使用 自有 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西站综合交通枢纽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28㎡,建设内容包含:站场综合服务楼、配套用房、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等。施工内容包含原结构加固及改造、新建结构主体施工、水电安装施工、装饰装修施工、暖通、消防、电梯安装、智能化、泛光照明、室外工程、景观绿化、太阳能光伏等工程。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建筑公司西站综合交通枢纽中心项目站场综合服务楼施工所用电梯设备。
3、采购数量、规格、参数详见下表:
注:具体参数以施工蓝图为准,具体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本次招标报价包含安装费。
3、投标前,请各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充分做好现场实测实量后进行报价。(尤其是井道的尺寸、预埋洞、预留孔、预制井道梁、电力配电箱、电线电缆预留预埋等相关情况)。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勘察,请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联系项目部,预约勘察时间。
4、交货时间:电梯计划交货期为2024年10月25日,设备的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正式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王寺街道西安西站北侧300米。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7、其他 : 本工程业主对电梯品牌要求 如下:
广日、康力、西继迅达、杭州西奥、 巨人通力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投标人要求
1.1投标人为制造商企业的,必须为上述品牌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至少一份。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获准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许可项目”中应包含“电梯制造、安装、维修”;许可子项目中应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电梯”
1.2投标人为代理销售商企业的,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必须持有针对本项目的代理产品制造商颁发的代理授权书且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满足1.1条件要求。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获准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中“许可项目”应包含“电梯安装、维修”;许可子项目应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电梯”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有承担本项目产品的供货和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在近三年内(2021年5月至今)类似乘客电梯销售及安装调试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份合同金额最少在200万元以上(需附合同扫描件及销售发票至少1张)。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设备款13%、安装款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额为按国家增值税相关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税额,如国家税务政策出现变化时,相应的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税务政策进行调整)。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5.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同一品牌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
1.10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招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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