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总部项目-木饰面-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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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总部项目精装修工程标段4项目部
木饰面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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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条件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资金来源为工程款,采购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此次谈判。 -
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19 地块)精装修工程第 4 标段,B 塔楼 1—9 层,地下室 B1—B3 层等区域精装修工程。
中国华能总部项目4标段总建筑面积为12502㎡,建筑高度为55m。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B塔楼1—9层,地下室B1—B3层
,共12层。包括地下空间、餐厅、B座大堂、宿舍层及办公层。项目地址:位于东至城市道路ND15,南至城市东西轴线,西
至城市道路NB2,北至城市道路ED52。
2.2谈判内容
见附表1包件划分表
2.3谈判依据
2.3.1 中国中铁采购〔2020〕374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铁建工建安物机〔2020〕27号《中铁建工
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2.3.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物资名称:木饰面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
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注册成立年限≥1年,需提供营业执照,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需提供投标产品近3年专业检测
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2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工程所在地地方性标准。
3.1.3供货业绩要求:具有与本次招标同类产品的供货经验,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合同业绩2份或以
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新中标业绩尚未完成合同签订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作为业绩证明资料,时间以通知书落
款日期为准(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
供应商;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供应商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
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近三年不得有市级通报批评等条件。
3.1.5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本工程供货要求,需提供生产加工运输方案。
3.1.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一般纳税人,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两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报表自行编制或经第三方审计均可(如公司成立时间不满足要求时按照成立以来提供)。
3.1.7其他要求:无。
3.1.8本次竞争性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9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
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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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7959517215227771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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