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信创OA协同办公系统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铜川市
市检察院信创OA协同办公系统项目(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B-2024-070
项目名称:市检察院信创OA协同办公系统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9,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检察院信创OA协同办公系统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起诉(提供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采购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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