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江环保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2号机组掺烧市政污泥项目飞灰危废鉴定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华能长江环保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2号机组掺烧市政污泥项目飞灰危废鉴定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7-1-217 )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长江环保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2号机组掺烧市政污泥项目飞灰危废鉴定技术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长江环保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2号机组掺烧市政污泥项目飞灰危废鉴定技术服务
2.4 服务地 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热电厂内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完成后80天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 对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1、2号机组掺烧市政污泥项目飞灰进行危废鉴别,根据污泥来源和污泥掺烧工艺等内容,确定污泥掺烧项目飞灰可能存在的危险特性。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专用资格条件: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国家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附表中至少具备总铬、汞、砷等检测资质(提供证书及资质附表的扫描件);或具有司法鉴定许可证,许可证内容包括固体废物鉴定及危险废物鉴定内容(提供证书扫描件)。
(2)为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注册企业,提供注册企业查询页面截图。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2项危废鉴定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盖章页)。
3.不接受联合体。
(2)其他条件:见投标人须知1.4.3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8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