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光伏项目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
江西
-吉安市
峡江光伏项目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拟对峡江光伏项目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以公开竞争性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凡有意参加的潜在应答人请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参与项目应答。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隶属江西省吉安市,位于江西省中部,处赣江中游;东北邻新干县,南毗永丰、吉水县,西靠吉安县,北与西北与新余市接壤。光伏站址的陆地区域属丘陵坡地地形。光伏区布置的区域土地属性为园地,种植金银花等药材。其他建设地点地貌类型主要为冲积平原(水田)、鱼塘地貌,地形较平坦。
本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110kV升压站内主要建筑物有综合控制楼、生活楼、辅房、水泵房等,生产区包括110kV配电装置、主变、35kV配电室、SVG设备、电化学储能设备等。经过1台70MVA升压变升压至110kV,110kV配电装置推荐采用户外GIS形式,升压站以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电网侧。35kV侧为单母线接线。同时在主变低压侧35kV母线段上配置1组容量为±17.5Mvar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本项目光伏发电站规划容量为70.63472MWp,共分成12个3.3MW、5个2.5MW、2个2.0MW发电单元,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系统设计方案。组件支架采用固定倾角安装方式。 光伏区采用单晶双玻580Wp组件,两排竖拼,组串式逆变器+升压箱变方案,组串式逆变器为300kW。容配比按照逆变器容量为1.301:1,按照箱变容量为1.259:1。
2.2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
2.3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具体开竣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同时应满足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中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2.5采购范围: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含采购人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接卸、二次倒运、开箱验收、保管、保养、发放等工作,相关辅助工程、道路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集电线路以偿代征及青苗补偿工作及集电线路第三方验收工作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6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箱式变压器高压侧(或环网柜出口)至升压站35kV配电室或架构之间的线路和设备的施工。
(1)集电架空线路: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基础工程、杆塔组立、接地工程、线路架设、附件工程、材料运输等。
(2)集电电缆敷设工程(含土石方挖填、铺砂盖砖、保护管敷设、标示桩、电缆头的制安、电缆试验等)。
(3)光缆安装工程:光缆安装工程(通讯柜至升压站光端设备):光缆线路的敷设和接续(含光纤熔接、测试报告)。
(4)熔断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等所有设备安装。
(5)施工中发生的线路走廊清理、线路交叉跨(穿)越等。
(6)负责单体调试及配合整套系统调试,配合其他单位的调试。
(7)应答人负责完成本模块采购人所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接货、卸货、倒运、开箱验收、保管、保养、发放等工作;负责本模块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二次搬运。
(8)应答人在施工过程中超越采购人划定的道路或临时场地边界所造成的所有压耕地、青苗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及其他设施损坏等均由应答人负责赔偿。
(9)应答人在开工前充分向采购人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分布,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否则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由应答人负责赔偿。
(10)配合其他单位的施工。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应答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参加应答的单位必须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资质”。
3.3同类工程业绩要求:应答单位近3年有完成与本次采购工程相似的业绩。
3.4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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