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度)-新浦街道万润社区金桥新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江苏
-连云港市
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项目 (2023年度)-新浦街道
万润社区金桥新村改造工程 勘察、 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2022 - 2023 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项目 ( 项目 名称) 已由市海州区行政审批 局 以 海审备 (2023)157号 批准建设, 项目 业主为瀛洲城市发展有 限公司 ,建设资金现已落实。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2022-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项目 (2023年度)-新浦街道万润社区金桥新村改造工程 勘察、 设计 (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择优选择设计人。
二、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海州区新浦街道。
2.2 工程规模: 该标段预计投资额约 900 万元,改造区域建筑面积约 3 万平 方米。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基础设施改造类、附属设施完善类、公共设施提 升类等内容的工 程测绘勘探服务 (含地下管网和地质的勘探) 、方案 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 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出具最终工程测绘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以及施 工图设 计文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 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 设计周期: 25 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 勘察、 方案设计 5 日历天、初步设计 10 日历天内完成出 具最终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施 工图设计 10 日历天,具备审查条件 ) 。
2.5 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 通过招标人及 审查机构审核 。
2.6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34.6 万 元 ,高于此最 高限价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 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专业丙级 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期内 )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 项目 负责人的要求: 国家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
3.7 投标单位拟报 项目 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近 6 个月 ( 202 4 年 1 月 -202 4 年 6 月 )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明细 ,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 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 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 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 );
3.8 投标人 (超过 3 年) 、法定 代表人 (超过 5 年) 、 项目 负责人 (超过 5 年 ) 无行贿犯罪 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9 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10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 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 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 项目 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 项目 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 项目 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 项目 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 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13) 出借 (挂靠) 单位资质;
(14)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 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它要求 。
( 1)本 项目 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 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
(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 标保证金。
( 4)本 项目 要求授权代理人(为本 项目 项目 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 活动。
(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2 日 - 2024 年 7 月 30 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 ;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时间为 2024年 8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
6.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接受。
八、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系统中上传的 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有效的)
(1) 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 为 项目 负责人;
(4)拟报 项目 负责人证书;
(5) 项目 负责人注册证书、劳动 合同及 项目 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02 4 年 1 月 - 202 4 年 6 月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 有加盖社保部门 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 予以认可 ) ;
(6)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或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 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注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生 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 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基本信息及 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 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 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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