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核电重件码头改造项目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秦山核电重件码头改造项目工程竣 (交)工质量检测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拟代为外委实施秦山核电重件码头改造项目工程竣 (交)工质量检测项目 ,现公开发布询价文件如下,如贵单位有合作意向,并接受或满足以下条件,请按下述要求进行报价。
一、 声明
我公司在此作为采购代理人,代表(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实施秦山核电重件码头改造项目工程竣 (交)工质量检测项目询价采购,全权负责本项目询价采购实施的一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报价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以下安排:
1 、本项目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选单位签订。为确保合同切实履行之目的,我公司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参与合同执行;
2 、中选单位认可我公司及采购人各自享有的合同执行权利,愿意为我公司及采购人行使权利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同等的待遇。
二、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委托报价人对秦山核电重件码头进行加固等结构改造和修复,新建固定吊基础墩台配置固定式旋转吊。依据《浙江省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浙江省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需要对秦山核电重件码头改造项目开展水运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工作,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工工程、港池及回旋水域疏浚、引桥及码头工程、护岸工程的交工、竣工质量评定检测(含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出具工程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检测频率按《浙江省港口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浙交[ 2021 ] 9 号文)、《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浙交〔 2019 〕 184 号文)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交工质量评定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嘉交工管【 2023 】 8 号)文件执行。
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海盐县秦山核电指定地点
进度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及《技术规格书》及补充说明。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报价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供应商在平台按规定完成注册成为中核集团“注册供应商 ” 并满足: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 ( 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 ;
( 2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企业未处于吊销、注销、迁入、迁入、停业、清算状态);
( 3 )报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不良记录(须在报价文件中附自查记录);
( 4 )报价人未处于中核集团或中国核电供应商黑名单之中;
( 5 )报价人资质要求:
检测单位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和材料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资质(需提供书面相应证明材料)。
( 6 )报价人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资格(水运)或水运检测工程师资格。
2 )具备完成检测工作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原则上不少于 3 人。
3 )负责该项工作的检测作业人员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资格(水运)或水运检测工程师资格检测员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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